国家规定的产假目前是128天,但是各地也有所不同,网上有说法是2020年产假延长到一年,那么这是真的吗,各省产假新规定是什么呢?更多关于分娩知识的相关内容尽在孕宝网,欢迎关注。
2020年产假延长到一年是真的吗?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: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,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
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八条: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
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八条: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各省市产假新规定一览:
四川:已婚妇女晚育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。
重庆:晚育的妇女,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。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,经本人申请,单位批准,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。晚育者产假期间,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7个工作日。
北京、上海:已婚妇女晚育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。
天津: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,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日护理假,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30;不能增加产假的,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。
重庆:晚育的妇女,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。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,经本人申请,单位批准,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。晚育者产假期间,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7个工作日。
北京、上海:已婚妇女晚育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。
天津: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,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日护理假,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30;不能增加产假的,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。
湖北:已婚妇女晚育的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30天,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。
湖南:晚育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;在产假期间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,另增加产假30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。
广东:职工实行晚婚的,增加婚假10日;实行晚育的,增加产假15日。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,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35日的产假;男方享受10日的看护假。
山东:女方晚育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60日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。
辽宁:职工晚婚的,婚假增加7日;晚育并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,产假增加60日,男方护理假为15日。
江苏:对晚育的,延长女方产假30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。
湖南:晚育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;在产假期间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,另增加产假30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。
广东:职工实行晚婚的,增加婚假10日;实行晚育的,增加产假15日。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,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35日的产假;男方享受10日的看护假。
山东:女方晚育的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60日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。
辽宁:职工晚婚的,婚假增加7日;晚育并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,产假增加60日,男方护理假为15日。
江苏:对晚育的,延长女方产假30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。
浙江:有条件的单位,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(含法定产假)。
安徽:晚育的初产妇,延长产假30天;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,延长产假30天,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;夫妻异地生活的,护理假为20天。
福建: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,女方产假为135日至180日,男方照顾假为7日至10日。
黑龙江:职工晚育的,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180日,男职工享受护理假5至10日。
吉林:晚育的女职工,凭《生殖保健服务证》增加产假30天,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。晚育女职工,经本人申请,单位同意,可延长产假至一年。
安徽:晚育的初产妇,延长产假30天;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,延长产假30天,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;夫妻异地生活的,护理假为20天。
福建: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,女方产假为135日至180日,男方照顾假为7日至10日。
黑龙江:职工晚育的,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180日,男职工享受护理假5至10日。
吉林:晚育的女职工,凭《生殖保健服务证》增加产假30天,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。晚育女职工,经本人申请,单位同意,可延长产假至一年。